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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机构设置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0 个,分别为:政工科、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派驻木黄检察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253.0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8.46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级财政拨款较大 
          (二)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7万元,占86%;其他收入162.87万元,占14%

        (三)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57万元,占94%;项目支出58.52万元,占6%

        (四)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90.2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5.06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五)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4.0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年初未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36.71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1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占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77.82万元,支出决算为871.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年初未预算。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 6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678.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当年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年初未预算.  

        (六)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6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 完成预算的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 完成预算的3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2.82万元,下降94%,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7.81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比上年减少12.62万元,同比减少8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万元,同比减少7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 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 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0次,出国()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车辆维护、保养和执行公务用油。

        2018新增公务用车0辆,年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 2018年度公务接待36批次、21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1.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83.1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目标任务制定不太完整,覆盖面较窄;二是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较大;三是单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2018年度

        预算单位名称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金额(万元)

         771.45

        部门决算金额(万元)

        1034.09

            其中:1.基本支出(万元)

         771.45

           其中:1.基本支出(万元)

         975.57

                  2.项目支出(万元)

         

                 2.项目支出(万元)

         58.52

        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申报绩效目标个数(个)

         4

        完成绩效目标个数(个)

        4 

        未完成绩效目标个数(个)

        0 

        自评情况

        自评分数

        83.19

        自评等级

        良好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市直重点预算绩效评价20个单位须进行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市直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29万元,比2017年增加57.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和2017年县级财政负担部分经费计入其他收入。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20190729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检察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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